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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黄狗
唐代著名诗人王之焕,在文安县做官时,曾经受理过这样一个案子。 三十多岁的民妇刘月娥哭诉:“公婆下世早,丈夫长年在外经商,家中只有我和小姑相伴生活。昨晚,我去邻家推碾,小姑在家缝补。我推碾回来刚进门,听见小姑喊救命,我急忙向屋里跑,在屋门口撞上个男人,撕打起来,抓了他几下,但我不是他的对手,让他跑掉了。进屋掌灯一看,小姑胸口扎着一把剪刀,已经断气。” 王之焕问:“那人长得什么样子?” 刘月娥说:“天很黑,没看清模样,只知他身高力大,上身光着。” “当时你家院里还有别人吗?” 王之焕又问。 “除了黄狗,家里没有喘气的了。”刘月娥回答说。 “你家养的狗?” “已经养三年了。” “那天晚上回家,你没听见狗叫吗?” “没有。” 这天晚上,衙役在各乡贴出告示,县官明天要在城隍庙审黄狗。 第二天,好奇的人们蜂拥而来,庙里挤了个水泄不通。王之焕见人已经进得差不多了,喝令关上庙门,然后命差役先后把小孩、妇女、老头轰出庙去。庙里只剩百多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。王之焕命令他们脱掉上衣,面对墙站好。然后逐一地察看,发现一个人的脊背上有两道红印,经审问,是刘月娥的街坊李二狗,正是他行凶杀人。 王之焕这次破案与审狗有什么关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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